华康医药响应食药监关于食品标签“非法声称”问题通知,全面排查标签不符规定的产品


[企业新闻]  2017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3165次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文件(粤食药监办食营[2017]390号)获悉,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食品标签说明书“非常声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食品名称和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保健作用,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有三项内容:一是普通食品名称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医学术语、保健功能名称、人体器官名称等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保健作用的。二是普通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含有虚假内容的;或者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保健作用内容的;或者标注的内容容易与药品、保健食品混淆的。三是假冒保健食品标识或者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

       《通知》要求,要以固体饮料、饮品、压片糖果、袋泡茶等与保健食品易混淆的食品生产企业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内容,声称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或治疗作用,普通食品声称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功能。华康医药主要检查食品标签中产品名称使用某类保健功能名称或者类似保健功能名称,如清肠茶、通便茶、润通茶、纤体茶、瘦身茶、百消丹、解酒片、降酸茶、清热祛湿茶、吃饭香、健脑酒等或者食品标签中含有其他涉及保健内容的产品。现场检查是否药品与非药品分区不清或标识不清,是否存在将食品、保健食品混放到药品分区。检查药品专营区域或柜台是否有摆放食品或保健食品的行为。检查药品专营区域或专柜是否摆放普通食品。

       《通知》要求,对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声称”问题,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从重从严查处,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要主动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重大违法案件信息要主动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曝光,并在公众网、微博、微信等媒介发布预警信息,震慑违法生产经营者,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强化社会监督,有效遏制食品非法声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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